实验中心及各位教师:
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,确保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,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教学安排
(一)上学期未完成的实验计划安排
为了不影响学生二次考试,上学期未完成的实验计划项目务必开学后一周内完成补做,请相关任课教师提前与实验中心教师联系,落实好实验项目补做相关事宜并通知学生。
(二)本学期实验教学安排
1.落实实验教学课程计划安排
按照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,落实好实验课程安排。由实验中心汇总《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》(附件1),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,统一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,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xjxk2013@163.com。
2.报送时间及要求
任课教师提交实验中心时间:2023年2月25日前,联系人:李平华老师。
实验中心报送时间:2023年3月3日前
要求:
(1)各任课教师根据《实验教学安排注意事项》(附件2)及相关格式要求,认真填报《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》,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给负责实验教师,实验分组情况及仪器设备等信息由负责实验教师填写。
(2)对照《2022-2023-2 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表》(附件3),核准所填报的字段。表中数据为年底核算工作量、校院教学督导检查的依据。
(3)对于不报、瞒报或者漏报实验课程安排的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二、实验教学要求
1.各实验室负责人应提前做好实验室教学仪器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,确保实验课程按计划安全、规范、有序开展。
2.实验中心及实验教师应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,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,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,重视实验教学质量,规范实验记录,妥善保管好实验教学材料。
3.杜绝实验课程随意调停现象。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