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统一汇总报销本年度教职工子女入托费。
根据淄博市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,报销标准为300元/月,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(丧偶及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按标准报销),夫妻双方为我校教职工的,以女方为主办理报销。详情见学校通知http://ehall.sdut.edu.cn/oa/sys/oabmwj/*default/index.do#/bmwjck,请相关老师于12月5日前填写附件“2018年教职工子女入托情况登记表”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llsmile@163.com,并将相关收费单据(全部在一方报销的,需同时提供父亲联、母亲联两联收费单据)提交至12#435翟丽丽老师处,逾期不予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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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11.23